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东方延期交房能退房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若延迟交房且业主对其发出的催告交房通知经过了三个月仍然未能收到补救措施,则有权撤销合资购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之明确规定,当出卖方因自身原因而延误房屋交付或买家因其自身原因延误付款时,经双方反复催促后在合理期限内(通常情况下为三个月)仍不能履行各自义务的,权利方有权申请解除该合同,除非协议中有相反的规定。如法律并无明确规定亦或是协议中并无具体规定,那么在经过对方当事人的及时催促之后,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将被设定为三个月。如果对方当事人并未进行催促,那么权利方自知晓或应当知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之内均可行使解除权。若逾期仍未行使解除权,则解除权将自动失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2 20:5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