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可以起诉几次解决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在法定的期限内,有权对一审法院的判决提起上诉。在诉讼制度中,实行二审终审制,即是一宗案件必须经过两个级别人民法院的审理后方可宣告终结。对于已经生效的二审法院所做出的终审判决或裁定,无论是当事人还是其他相关单位,都不得再次提起上诉。同时,检察机关也不能以按照上诉审程序进行抗诉。
2、针对上诉案件,人民法院应依法组成合议庭,并进行公开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如果经过阅卷、调查以及询问当事人之后,发现没有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出现,且合议庭认为无需再次开庭审理的,那么也可以不开庭审理。在审理上诉案件时,人民法院应对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及被诉行政行为进行全面而深入的审查。此外,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期限为收到上诉状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需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若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则需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一审案件上诉在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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