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请问怎么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备案办理流程,我们整理如下:首先,买卖双方需在互联网上进行预售合同的签署工作,开发商应当于签订合同后的第30个自然日起,向当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进行备案登记;在经过相关部门严格的审查和审批之后,获得备案编号并对合同文本进行打印,买卖双方需在打印出的合同上签字、盖章,各自保留相应的合同副本;最后,当合同签约完成且经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再次审核确认无误后,将返还备案编号,至此,备案手续即告圆满完成。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八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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