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让土地可以延期几年交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最长期限延迟问题并无明确规定,除非是因无法预知和避免的因素所致交付时间延误,才可适当延长交房期限。除此之外,在实际情况中,只要超过双方先前协定的交房截止日期,便应自该时起计算违约赔偿金。此外,若业主逾期超过三个月仍未能完成房屋交付,那么购买方将有权利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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