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合同可以退定金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涉及到房地产交易中已经支付的定金是否能够退还时,一般的原则是可以进行退还操作。然而,要顺利取回这笔预定金,购买者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请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由于购买者自身因素而未能签署预售合同的情形下,购买者并不具备请求返还定金的资格。然后,对于开发商而言,如果他们为了追求更高的经济效益而与其他方签署了预售合同;或者在尚未获得预售许可证的前提下便与购买者签订了预售合同;又或者在向购买者支付定金之前,没有告知其该商品房已经被查封、抵押等实际情况,那么开发商应该按照双倍的标准来返还定金给购买者。 此外,还有一些情况属于无法归咎于开发商和购买者的原因,例如双方在预售合同的主要条款上无法达成共识,或者遭遇了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从而导致预售合同未能成功签署,此时开发商也应将定金全额返还给购买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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