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跟物业有关联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当建筑物还未正式移交给物业购买者之时,其物业管理服务的相关费用应当由建筑单位负责支付。
2.倘若由于业主自身原因引发了房产交付期限的延误,那么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应由业主承担缴纳责任。 3.另外在上述第二种情况下,若由于房屋交付延期而使得物业公司未能及时开展物业服务工作,则在此期间无需向物业公司支付任何物业费用。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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