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诉状如何写才有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民事起诉状需详尽列出以下各项重要内容:首先,是原告与被告人的详细信息,涵盖了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国籍、身份证号、职业以及住所等方面的信息,同时还应包括其联系电话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其次,若存在诉讼代理人的情况,则需明确注明诉讼代理人的具体身份信息;再次,原告方需在诉状中明确提出诉讼请求并阐述理由,同时附上相关的法律依据作为支持;此外,如有证据材料,亦须在诉状中详细列举各项证据所证实的事实,以及证据的来源出处;最后,如有证人出庭作证,还需在诉状中明确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形式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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