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一直不给赔偿金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延迟交房并未予以赔偿违约金,倘若在各方当事人签署的购房契约中已经包含了关于逾期交房所产生的违约金条款,则相关方便可依据此等条款对其对应方追究违约责任。然而,除却以上途径,当事人亦有权诉诸法律途径,请求地产开发商负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十三条规定,如商品房买卖合同未就违约金金额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式作出明确约定,那么违约金金额或损失赔偿额便可参考以下标准进行确定:对于逾期支付款项的情况,应按照未支付的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所规定的金融机构收取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进行计算;而对于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情形,则应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由具备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来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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