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做才能申请退购房定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您欲申请退还购买房产所支付的定金,可尝试与出售方进行友好商谈。对于定金的退还事宜,通常情况下在以下五个方面可能会有所帮助:首先,若是开发商在约定的认购意向书有效期内将已被客户认可的房产转售给他人,从而使得双方最终未能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在此情况下,开发商应向客户双倍偿还定金;其次,若开发商未能获取到有关商品房销售所需的合法资质证书,或由于其自身原因导致双方无法顺利签署正式合同,甚至由此引发合同效力问题,那么开发商有义务返还客户所支付的定金,同时还需承担客户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再者,若双方仅因为正式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中的具体条款无法达成共识,且这些争议点与认购意向书的内容无关,进而导致签约失败,此时双方均无违约行为,开发商应全额退还客户所支付的定金;此外,若认购意向书中对价格、面积以及户型等关键性条款未作明确约定,或者约定不够清晰明了,导致双方就此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进而影响到正式合同的签署,在此情况下,开发商也应向客户返还定金;最后,若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成功缔结并非由于双方当事人的过失所致,而是由于不可预见的外部因素所致,那么出售方有责任向客户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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