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房预售合同有效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有效性,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当出卖方成功获取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时,由此所缔结的房屋预售协议亦具备法律效力;然而,如果出卖人在签订认购书时并未能持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文件,那么该份认购书将不被视为有效,但是若出卖方能够在提起诉讼之前成功获得此项许可证明,则可将其视为有效;此外,参与合同签署的各方当事人均需具备基本的书写能力,且其表达意愿必须是出于自愿和真实的;最后,合同条款内容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并且符合法定的格式要求。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