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售合同需要房管局备案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预售合同须依法在房管局进行注册备案。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署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有义务向房地产监督管理机构以及土地管理机关提交登记备案的申请,经过批准并完成注册备案手续后,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预售合同将具有法律约束力,并等同于具备了财产权之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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