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住权纠纷诉讼费是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纯粹的房屋所有权归属之争,无任何支付请求的情况下:该案当属不包含财务纠纷因素在内的非财产性案件范畴,故其诉讼费用应按照个案进行计算,而非依据诉讼标的金额(在此种情况下并无明确的标的金额)来确定,收费标准应当在每件50至100元之间。通常而言,诉讼案件可被划分为以下三大类别:首先是请求给付财物或履行义务之诉;其次是对某种法律关系或权利效力进行确认之诉;最后则是请求变更现有法律关系或权利效力状态之诉。虽然侵权案件亦存在确认为主题的情形,然而由于牵涉到侵权赔偿金等给付事宜,根据《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的特殊规定,此类案件被归类为涉及财务纠纷的财产案件,需按照标的金额收取诉讼费用。然而,在房屋仅作为所有权归属问题进行确认的情况下,此案不应被视为涉及财物给付的财产案件。
法律依据:
《诉讼费交纳办法》第十三条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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