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三个月交房可以退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日期交付房屋,即构成了合同中规定的违约行为。在此情况下,如经过书面通知敦促,开发商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然未能履行交付义务,那么购买人有权选择解除购房合同、退回房屋,同时向开发商索取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并且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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