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产权房纠纷应该如何判决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最高院相关规定,我国法院在处理各类民事诉讼案件时,均应贯彻执行登记制度。无论争议标的大小,包括小产权房屋纠纷在内的所有纠纷类案,都需经过立案登记程序并取得立案证明方可进入后续审判流程。该项制度具体体现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之中。其中,第一条明确指出,人民法院应对依法应当受理的一审民事起诉、行政起诉以及刑事自诉案件,实施立案登记制。而第二条则进一步规定,对于任何形式的起诉或自诉,人民法院均应一律接收诉状,并向当事人出具书面收据及注明收到日期。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或自诉,人民法院应当立即进行登记立案;反之,对于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或自诉,人民法院亦应及时作出解释说明。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人民法院对依法应该受理的一审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和刑事自诉,实行立案登记制。第二条对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一律接收诉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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