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业主和开发商纠纷有时效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物业费纠纷的性质,通常被界定为合同纠纷。而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此类纠纷的法定诉讼期限一般设定为三年。这是因为在诉讼时效制度下,若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及时行使自身权益,便可能会带来诸如权利丧失或权利效力降低等一系列不利法律后果。因此,物业合同亦应遵循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然而,需要明确的是,并非所有超过诉讼时效的物业费请求均无法得到支持。只要物业公司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以证明诉讼时效已经发生中断,例如通过公证机关出具的催收单据或者其他形式行使债权的凭证;或者物业公司选择通过业主委员会进行催收,并由业主委员会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实等等,那么法院仍有可能会站在物业公司的立场上,维护其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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