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售房合同是不是正式合同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预售合同乃正式合同之一种。该合同通常于商品订购阶段采用,待房屋竣工并交付使用之际,倘若购买方已支付全部购房款项,则可以直接办理房产转移登记手续。实际上,商品房预售合同仅因签订时间和场合之异而有所不同,其法律效力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无二致。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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