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私下买卖房需要公证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屋买卖并非必经公证程序方可生效。它作为一种基本的民事法律行为,只要参与双方在交易过程中表现出真诚的意愿且不触犯任何国家制定的相关法律以及公共道德准则,便可被视作合法有效的交易行为。因此,房屋买卖合同本身的法律效益并不取决于其是否经过公证手续。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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