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违约解除房屋合同流程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解约购房合同时所引发的繁琐事务时,我们不可避免地面临着涉及复杂主体结构和双重合约关系的问题。这些问题交织在一起,给现实操作带来了巨大挑战,因此形成了在时间序列上的延误困境。实际上,针对该情况,我们可制定出众多可行的策略方案。然而,当前主流的策略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第一种方式是消费者先行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随后收回首付款,再与相应的金融机构解除贷款合同,其后开发商负责偿还银行贷款;第二种方式是消费者先与开发商解除买卖合同,接着与银行解除借贷合同,再回笼首付款,最后开发商需要退还银行的贷款;第三种方式则是消费者先行解除买卖合同,然后由开发商承担向银行偿还贷款的责任,接着与银行解除借贷合同以获取首付款。为了保障消费者权益,在购房者不惧怕开发商破产的情况下,建议将以下步骤纳入实际操作规程:第一步,消费者应先同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一份附加条件的补充协议,以此来解决对原有买卖合同解除的事宜;第二步,消费者应与金融机构签署另一份附加条件的补充协议,同样关注于解除相应的贷款合同;第三步,开发商应该履行返还银行贷款的义务,待到消费者与金融机构签署之协议中的约定条款得以全部满足之后,消费者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借贷合同也随即解除;最后一步,开发商应将消费者的首付款归还给消费者,并协助其完成所有必要的退房手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一条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的,不影响因出卖人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买受人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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