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太原小产权房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屋纠纷之诉讼流程详细步骤如下:首先,须填写完备的起诉书并携带相关证据资料至所在辖区之法院进行申请;其次,法院在接收到起诉状及相关证据之后,会在七个工作日之内对此案做出立案与否的决定;第三步,在法院确定立案之后,将发送《案件受理通知书》以及《举证通知书》等相关文书,同时提醒您缴纳相应的诉讼费用;紧接着是第四步,在法院为您指定的举证期限内,需要您及时完成所有证据材料的收集与整理;最后一步便是耐心地等待法院排期开庭、展开法庭调解工作,直至宣布判决结果。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第一百二十条明确指出:投诉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书面投诉状,且根据被告人数量提供相应份数副本。此外,第一百二十三条也强调了人民法院对于应当由其受理的投诉,必须充分保障投诉人基于法律所赋予之权利;对于符合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投诉,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七日内予以立案处理,并向投诉人进行告知;对于不符合该规定要求的投诉,也应当于同一时间作出裁决书,并告知投诉人不予以受理;若投诉人对此裁定表示不满,可依法提起上诉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 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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