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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么判断房东在一房二卖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为了能够查询到相应的档案资料,申请者需携带房产证复印件及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前往当地的档案管理局进行实地查询。对于如何防范“一房多卖”的风险:购房者必须进行详细的产权调查工作。房屋交易所一般都存储着有关房屋的基础信息和原始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状况、共有产权人等关键性的内容。如果发现房屋产权证书中所载事项与调查所得结论出现出入,应当引起足够重视,谨防卖家进行了“一房二卖”的非法操作。建议其中一种应对策略就是提存房屋产权证书。在签署买卖合同后,若尚未完成过户手续,房屋产权证应掌握在卖方手中。部分购房者查看房屋产权证之后,往往容易误解其所代表的产权持有权依然属于卖方,因此给卖方滥用“一房两卖”的行为提供了方便之门。为避免类似问题发生,购房者可要求卖方将房屋产权证提存至第三方机构保管,待过户手续完成后再领取回来。此外,购房者在交易中心登记备案后,方可向卖方支付首次付款。商品房一房多卖现象亦被称为商品房多次出售,是指同一商品房的出卖方与不特定的多人签订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买卖合同,以巧妙的方式将同一套房子先后出售予多个买家,从而产生多个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的违法行为。在处理商品房多次出售的纠纷案件时,主要涉及判定相应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以及确定哪一位买家有权获得争议房产的所有权这一核心问题。在众多竞买方均宣称对标的财产拥有所有权的情况下,确定究竟哪位购得者有权享有房屋所有权,成为了解决此类纠纷的一大难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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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5:4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