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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纠纷案开庭多久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凡涉及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的案件,自立案之日起应于六个月内在法定期限内予以审结完毕。若有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判期限的,须经本院院长批准方可再延长六个月;倘若确需继续延长的,则必须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作出批准决定。在此前提下,自立案之日起通常会在七日内向被告送达相应的法律文书,同时,对于普通程序的案件,被告享有三十天的答辩期。因此,即便在最理想的情况下,最早也只能在立案之后的一个月内安排开庭事宜。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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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3:1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