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产权一房二卖归谁管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小产权房产出现的一屋两售现象,法律明确规定,房屋的所有权应归属已经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的买家所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明文规定,土地登记机构乃负责全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责任机构,并且该范畴、职责机构及具体流程均需依据法律法规加以规范。所以,只有实现了过户登记,方可真正意义上获取房产的所有权,而未登记者仅可寻求卖家补偿,但不得对抗知情但出于善意购买的第三方。值得注意的是,小产权房产与城镇商品房在产权分配方面有着显着区别。小产权物业仅拥有部份产权,其主张永久使用权和继承权的同时,对收益权以及处分权的运用则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另一方面,经国家颁发产权证明书的谓之大产权房产,相反未能获得此证书的即是小产权房产。所谓小产权房产、乡产权房主要分为两类:一为建立在集体建设用地之上,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宅基地上建造的住房;二是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非法占用农地所建的房屋。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的条件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5.权属有争议的;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