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用房屋有质量问题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租赁房屋出现问题的解决方式:承租人可以与出租方进行深入协商,积极寻求妥善解决途径。如所涉问题仅属于一般性质的瑕疵,则出租方理应尽职尽责地承担起维修租赁物品的责任;倘若该遗留问题并非由于承租方疏忽大意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租赁物功能失效(例如,租赁物产权归属存在疑义等情形),那么承租方有权行使解约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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