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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楼房延期交房半年该赔偿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当房产超过预定期限六个月尚未交付使用时,购房客户有权利向开发商提出书面的催告请求;若在收到该善意提示后的三个月时间内,开发商仍未能履行承诺将房屋交付给业主的义务;又或是开发商逾期交付已达到半年之久,并且在此之前购房客户曾提出过书面的催告请求,并通过合法合理的期限等待开发商的回应,却依然无法实现按时收楼的目的,那么在此情况下,购房客户有权依据规定寻求解除购买合约的解决途径,同时也有权向开发商索取其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并根据合约约定追究开发商的相应经济赔偿责任,以弥补购买方因延迟交付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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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2: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