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产权房一房二卖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小产权房的问题,我们必须认识到其不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因此无法构成合法的房地产交易。然而,如果在此过程中遭遇卖方采取类似欺骗性的手段,我们可以向警方报案,因为这种“一房多售”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诈骗罪行。在面临一房二卖的情况时,我们可以根据下列情况来判断房产的最终归属权。(1)在两份购房合同中,双方都没有进行合同的登记程序。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标的房屋还未正式交由买方使用,所以两份合同都处在未实际履行的阶段,按照国际法上的优先履行原则,应以早先签署的合同作为更优先的履行依据。(2)在两份购房合同中,其中一份合同已经完成了房产过户手续,而另一份却没有进行过户操作(无论房屋实际上被哪一方占有)。因为房产的过户登记代表着物权关系的改变,依照国际法中的物权原则,物权公示原则以及物权先于债权的原则,我们可以确定已进行过户登记的那一方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3)假如在第一位买家成功完成房屋过户后,卖方再次将房产出售给他人,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卖家此时已失去了所有权,他在第二次房地产销售中无权主张有效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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