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交了房主反悔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买房产时,若业主已经交付了定金后却选择反悔,那么他理应依据签订的合约规定,向购房者双倍偿还所交付的定金金额,作为对未履约责任的补偿和对另一方合法权益的保障。所谓定金,一般不仅仅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由负有主要承担义务的方先行向另一方交付预定数额的货币作为对被偿付行为的担保措施,而只有当收取定金的一方无法按照约定履行对价义务的情况下,才应该以不足倍数的定金赔偿给对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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