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辽七天内购房定金能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双方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履约的情况下,若未在七日内完成购房事宜,定金将予以退还或者折抵房价款。所谓“定金”,指的是在订立经济合同、房屋买卖、租赁及其他法律行为中,为了确保债务的顺利履行,由当方面临的权利人向负有债务的义务人支付一定金额的货币,以此作为双方间的信用担保手段。在此种情况下,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未能如约履行义务,则无权向对方请求返还所缴纳的定金;反之,若收取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义务,则必须向对方双倍偿还已接受的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