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预售合同是否可以抵押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就现行政策法规所规定,房屋预售合同本身是不具备设立抵押权的法律效力的。然而,作为该合同所涉及的标的资产,正在施工建设或者已经顺利竣工完成的房产则有可能被用来设定抵押。在这种情况下,房地产开发商便可借助预售条件下的房产资源,来为自己的债务作出履约担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