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房屋质量问题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若房屋主架构质量未达至标准则务必无法如期交付;
2、在接收入住之后,若发现房产质量未能通过检验且仍然存在问题; 3、关于房产质量存在的问题,且其严重程度已达到可能对人身和财产安全产生重大潜在威胁,甚至严重干扰了居民正常生活使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界定,“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是指建筑物已经无法通过任何技术或经济手段进行修复,并对人们的日常生活已然造成了不可逆转的负面影响。
法律依据:
《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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