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合同纠纷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第一百三十九条明确阐述了关于人民法院处理民事纠纷案件的程序细则。该规定指出,在开庭审理之前的三个工作日内,应以书面形式预先告知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予者开庭审判的具体详情。同时,对于涉及公开审理的案件,还需将相应的公告公布,详细列出当事人的姓名、案由以及开庭的具体日期与场所等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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