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违约的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所购买的房产呈现出严重的质量问题,但是仍然在市场上进行销售;
2.房地产开发商将同一套房产出售给两个买家; 3.开发商承诺向购房者提供精装修服务,然而实际交付的房屋却存在各种质量问题,或者与最初展示的样板间严重不符; 4.房地产开发商未能按照承诺的期限帮助购房者完成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办理; 5.开发商未能依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准时的交付房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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