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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太原买房纠纷去哪个法院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涉及房屋买卖合同时,纠纷应首选至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的明确规定,以下几种类型的案件需指定由特定人民法院管辖专属权:(1)因不动产产生的纠纷,诉讼将由该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直接受理;(2)对于在港口作业中所引起的各种纠纷引发的诉讼,则由港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专控审理;(3)如果是由于继承遗产而导致的纠纷提起的诉讼,那么诉讼地点将原则上设在被继承人死亡之时的居住地址或主要遗产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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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21:3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