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小卖铺里面买的东西可以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消费者有权将从商家处购得的物品进行退换处理。在此过程中,消费者应当确保所退换之产品保持原状完好无损。而经销商则须在接收并核实退回商品之日起的七个工作日内,向消费者足额支付其购买该商品时所支付的金额。此外,需注意退回商品的运输费用原则上应由消费者自身承担,除非经销商与消费者另有明确的协议或约定。当经销商在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导致了消费者财产受到损害,他们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双方事先达成的共识,承担修复、重新制作、更换、退货、补充货物数量、归还货款以及服务费用,甚至是对损失的赔偿等一系列的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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