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二卖的房产归谁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一房二卖”的情况,房产所有权归属应以先完成过户手续者为准。如果双方都尚未进行过户手续,则房子将归已经办理了预告登记的那一方拥有。若是在这两方面都没有实践动作的话,那么房子理所当然地属于实际占据者。带着有效合约的各当事人有权,并有权利强制卖方按照销售合同中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如交付所购买的自有房产给他或她。然而,当合约被定为是可撤销或者无效时,即使没有得到房产的实际占有,各当事人仍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请求,让他对这个不能实现的交易负责。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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