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违约法律法规后果有哪些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中的具体解释及规范,对于房地产开发商未能按照预定日期交付房产所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已作出明确的规定。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如若开发商并非受到自然灾害或其他类似不可抗力事件等非人为因素的影响而没能按时交付房屋,那么在此前提下,开发商有义务必须与购房者在预购房产交易前签署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最后,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商应当严格遵守双方签署的合同中约定好的交房期限,如未履行则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购房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以作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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