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起诉流程多久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地产争议案件的审理期限,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之规定,人民法院自接到诉讼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决定是否受理该案。具体而言,此项法规要求起诉人必须满足如下基本条件方能提出诉讼:首先,必须是那些与案件存在实际联系且具有法律上利益相关性的个人、企业或其他社会团体;其次,应有清晰可识别的被告对象;再次,诉讼请求应具体明确,并包含充分的事实及法律依据;最后,该事宜需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法定范畴,并且须由受诉人民法院拥有管辖权。
此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的起诉,人民法院必须予以受理。若起诉人所提交的材料符合起诉条件,则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立案手续,并向当事人发出相应通知;反之,若起诉人所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起诉条件,则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裁定书,宣布不予受理。如当事人对裁定结果表示异议,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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