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起诉怎样快速冻结资产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存在面临损害风险状况下的财产,在未实施冻结及保全措施前提下,仍有可能遭受损失,此时便可依法申请对财产进行冻结和保全。当被执行人无法履行判决书所规定的义务时,权利人有权请求对已设保全的房屋进行强制执行。(一)申请在起诉前启动财产保全程序,应当在利害关系人提起诉讼之前,向管辖法院提交申请书。一旦人民法院接收到该申请且作出了裁决决定予以保全当事人权益的,那么申请人需保证在30日内不再提出任何新的诉讼请求以解除原先裁定保全的状态。关于诉讼财产保全方面,既可以在起诉的同时递交相应的申请,也可以在起诉后再行递交申请。(二)提供财产线索与强制执行存在根本差异。在此类情况中,人民法院并不会在财产保全环节为当事人主动查找对方的财产情况,必须由申请人自行提供准确无误的财产线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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