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起诉商铺返租业务商家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两份合同均未履行的情况下,应当坚守先订立的协议原则。在此情况下,我们应规定,首先缔结了买卖合同时的购买者将拥有对标的物的所有权,而后达成此项交易的购买者虽然无法获得标的物的正式所有权,但却有权向出卖人主张违反交易条款的法律责任。其次,如果其中一名购买者已经成功地从出卖人手中获取到了标的物的实际所有权,那么理所当然的是,我们更应该强调物权的优越性和优先性。再者,若购买者未能成功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应当把握住占有在先的原则。最后,如果任何一方已经按照约定完成了所有合同义务,我们就必须坚决实行先行履约的原则。当一方遵守了所有的义务而另一方未按约定履行其责任时,则该未执行协议的一方应当承担被强制执行继续履行、采用补救措施乃至承担赔偿责任等相关的违约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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