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场租铺押金能退吗怎么退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条文规定,在购置房地产如住宅、商铺以及其他不动产之际,交易的两个当事方必须签署合适的书面合约予以确认,而且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出售房地产的个人可能会向买方索取一定金额的预定款或者意外保证金,以便为确保买方能够顺利达成合同签署做出保障。然而,关于商场意向保证金是否应该退还的问题,也需要具体参照双方签署的合同协议来进行说明和裁决。若合同中有具体的约定条款,那么就应严格按照约定执行;若并未对逾期退还保证金的行为做出明确规定,那么当卖方发生违背合同规定的情况时,买方有权要求并得到双倍返还危险保证金的权益。在此,特别强调履约保证金的概念,这实际上是指在合同文件中由各方订明,其中一方或共同签约各方将一定数额款项上交给另一家公司作为合同理应履行的担保措施。若一方在履约过程中违反了合同约定并且该违约内容被认定符合双方事先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使用范畴的条件,则收到保证金的公司可以依法准许扣除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以敦促履约方努力履行其合同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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