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商铺与商户纠纷找哪里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您与某个商家在有关交易品或服务等方面产生纷争时,应当首先向当地工商部门进行投诉。若对投诉处理的结果感到不满,则当事人可以选择寻求由消费者协会或者通过相关法规程序设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进行调解;亦或是根据与经营者事先达成的仲裁协议将争议提交至相应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还可以采取向具备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途径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和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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