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买房合同纠纷诉讼费谁出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明确规定,关于房屋所有权争议的民事诉讼案件所需的案件受理费,应由原告预先缴纳。然而在实际审判过程中,案件受理费用则通常由败诉方承担。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案件受理费原则上应该由原告、有关案件中的具有独断求偿权的第三人和上诉者事先缴纳。如果被告提起反诉且需依法支付案件受理费时,则该费用也应当由被告先行垫付。至于涉及财产性质的案件审理,具体的征收标准如下:1.若诉讼标的低于或等于人民币10,000元,每个案件将收取人民币50元;2.若诉讼标的超过人民币10,000元并未达到人民币100,000元,那幺超出部分将按2.5%°的比例进行计算;3.若诉讼标的在人民币100,000元到200,000元之间,超出部分将按照2%°的比例收费;4.当争议标的达到或是超过人民币200,000元并未到达人民币500,000元时,超出部分将按照1.5%°的比例征收;5.诉讼标的超出人民币500,000元并未达1,000,000元时,超出部分将按照1%°的比例收费;6.如果标的超蜚人民币1,000,000元并未至2,000,000元时,超出部分将按照0.9%°的比例计算;7.倘若诉讼标的超过人民币2,000,000元并未达到5,000,000元,超过部分将依循0.8%°的比例收费;8.假如讼涉标的达到或超过人民币5,000,000元并未至10,000,000元,超过部分将按照0.7%°的比例收费;9.若诉讼标的已经超越人民币10,000,000元并未达到20,000,000元,超过部分将按照0.6%°的比例收费;10.若诉讼标的超过人民币20,000,000元,超过部分将按0.5%°的比例进行收费。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20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22 3:2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