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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开发商违约交房后赔偿是否会继续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若买卖双方中的买方向卖方构成了违约行为,此时,买方可依据具体情况自主选择是否继续履行原有的购销协议,同时也有权选择解除原有的购销协议并向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金责任。而在计算违约金及其他费用时,房屋价格的差异部分可被视为实际损失而加以主张。值得注意的是,该等实际损失通常需由具有权威性的司法机构进行评估。倘若可行的话,在合同依然具备法律效力的条件下,上述的房屋价值差异部分确实构成了实际的经济损失,对此买方可提出赔偿诉求。然而,需要强调的是,只有当原有的购销协议被认为必须解除时才能采取此种处理方式。相反地,倘若原有的购销协议仍旧存在可能继续履行的可能性,作为买方,他们仍然有权利请求继续履行签订好的合同,而非寻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民法典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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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5:1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