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刚买房200万退房怎幺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买住宅物业时,当事人若已经按规定缴纳了首付款,但在实际交付过程中发生如下几种情况,则依法享有退房的权利:第一种情况为延迟交房。这是一个性质较为严重的问题,其中的延迟交房特指虽已达到开发商与购房者事先协议约定好的交房日期,然而,购房者却未能收到开发商发出的入住通知。倘若超过规定期限开发商仍然未能够完成房屋的交付工作,那幺,购房者有权要求该开发商解除合同,同时,还能向其索回两倍的定金或者按照合同款项支付相应的利息给购房者。另一种情形是,开发商因缺乏必要的有效证明文件以及相关的政策许可而导致合同被判定为无效。按照国家条例规定,所有开发商在进行楼盘建设以及销售房屋前,都需具备完整合法的证书,如果开发商无法提供这些证书,便构成了违法行为。在此基础上签订的买卖合同也将视为无效合同。由于这份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购房者应尽快将房屋清空,开发商须将购房者缴纳的全部购房款项退还给他们。最后一个可能引发退房的原因便是购房者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未能拿到房产所有权证。若合同有明确约定,可以因为此种情况进行退房,则此时,购房者亦有权向开发商提出退房主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