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留期间的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任何拘留阶段,均可对犯罪嫌犯提出取保候审的要求。
取保候审,系依据刑事法律而设立之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具有保障刑事调查、起诉以及审判过程公正执行的重要职能。 它是指在刑事诉讼的各个环节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人民法院等国家机关依法对已被捕获,但需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为了防止他们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程序,责令其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出具相应的保证书,确保其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对其进行非羁押或暂时解除羁押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若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 或者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孕妇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也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 又或者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处理完毕,仍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皆可向相关部门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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