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办理异地案件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办理涉及异地的刑事案件过程中,对于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案件,首要步骤便是向地处异地的办案机构提出正式的取保候审申请。
在撰写申请书时,务必详细陈述申请此项措施的理由,同时还需提交相应的佐证性材料,诸如保证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或者保证金额度等等。 当异地办案机关受理申请之后,将会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展开全面且深入的审核工作。 倘若他们认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在适用取保候审方面具备足够的法定条件,将依法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并且会及时通知负责执行该决定的相关部门。 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由于各地办案机关在具体操作流程以及相关规定上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因此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予以充分考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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