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房屋纠纷法院处理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首先,应当明确被告方的身份。若涉及自然人,可根据其户口簿到被告户籍所在地区域的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则需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询并打印该机构的基本注册资料。
2.其次,着手撰写民事诉讼状。在这其中,必须详细注明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具体的诉讼请求以及案件事实及其依据,以确保法院能够作出公正有效的判决,同时,也有权依法申请人民法院通过财产保全等方式进行强制执行。 3.待以上各项工作完成之后,将准备好的民事诉讼状和相关证据提交至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庭的法官们会在收到请求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向您反馈是否立案的决定。 4.立案成功后,人民法院有可能会规定举证期限,要求您在限定的时间内提交所有证据资料,若逾期未提交则视为无效证据。 5.正式进入开庭阶段,立案后,法院将确定开庭日期并提前通知当事人。开庭期间,原告人务必保持准时出席,如若因无可奈何之原因迟到,法院将裁决其申请按撤诉处理。 6.进入开庭审理环节后,首先应查验双方当事人身份,依法告知其享有哪些诉讼权利与应尽的义务,然后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关于回避的要求。接下来开始对案件进行调查取证、质询举证、法官发问、展开法庭辩论、陈述最后观点及接受法院调解等实质性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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