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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新房地面质量问题怎么索要赔偿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房屋验收完成之后,如若发现存在任何质量问题,消费者均有权要求开发商作出相应赔偿。我国现行法律明确要求,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如果购买者认为主体结构的质量不符合相关标准,他们便可以按照相关法规条文,委托具有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其进行重新核实和检验。
若经过细致核查,确认主体结构确实存在质量不达标的情况,那么作为购房人的权利就能够得以充分保障,即退货是他们的合法权利。然而,如果在这个过程中给购买者造成了任何损失,开发商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依法承担起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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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3 14:1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