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停贷盖楼导致烂尾怎么赔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购置房产的客户遇到住宅项目资金链断裂,导致楼盘停滞无法按计划完成并交付时,他们可以采用以下策略以挽回可能遭受的经济损失:首先,应该向房地产开发公司发起正式函件,催促对方及时履行房屋交付义务;其次,若开发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如期交房,购买者有权向其发出书面催告信,明确告知对方将于该时间节点前交付房屋的必要性,同时设置三次催告机会;最后,若经过三次书面催告仍无进展,购买者可考虑提出相应事实依据,依法解除购房协议。此外,如开发商未能遵守合约约定,购买者可以进一步申请由法院裁决其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要求解除与之相关的购房合同,退赔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并按照协议约定进行相应的违约金赔偿。在此基础上,如开发商拒子承担应有责任,购买者可另行提起诉讼,寻求法律援助,实现自身权益最大化。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第二十条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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