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产权纠纷的诉讼年限是多久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普通时效:这是一种非例外性的时效规定,除了受到其他相关法律所特别规定的情况之外,所有的诉讼行为都必须遵守三年内进行的时间限制,该期限自权利人知晓或者应该知晓其权益被侵犯之日开始计算。在此基础上,如果超过了三年,那么当事人将无法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受理。
2.特殊时效:针对延付或拒付租金这样的特殊情况,诉讼时效则设定为一年,超出这个时间段后,人民法院将不会再行受理此类案件。 3.最长期限:如果从侵权行为发生之日算起,超过二十年之后,当事人仍未向人民法院提出保护其权益的申请,换句话说,即便是权利人自己尚未意识到或是未能发现自身权益已受侵害,为此而寻求人民法院的援助也只能在这二十年的时效范围内提出,否则,超过此年限,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七条民事主体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不影响承担民事责任;民事主体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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