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桐乡一般购房定金可以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诚然可以如此操作。所谓定金,即是指在签订或实施交易合同之前,债务人为了确保双方权益而向债权人支付的一笔按规定明确的金额或特定物品,以此担保债务的顺利履行。在此情况下,支付定金的一方被称之为定金支付方,而另一方则被称作定金接受方。按照相关法规的严格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可以通过书面约定方式,约定一方应向另外一方预付定金,以此作为其债权得到保障的重要依据。倘若债务人能够如约履行自身义务,那么相应的定金便应当抵消价款或者将其赎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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